[提 要]科技的发展给人类以及自然界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在科技急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正确的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成了重要的议题。本文主要从科技风险,科技运用中的风险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来探讨在科技高度发达的背景下,人与自然之间应建立怎样一种关系。
[关键词]科技风险;生态平衡;消费社会;风险社会
科技的发展大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使人类社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科技的推动下人类社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人类的生产力迅速的提高,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以及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的加强。与此同时,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类在整个自然界也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但是科技发展在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风险。关注和预防科技发展带来的风险,正确的处理人与自然在科技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的和谐的关系成了重要的社会问题。
一、科技发展以及科技运用中存在的风险
任何事物都是具有双重属性的,科技也不例外。虽然科技的发展提高了人类抵御自然风险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科技越是先进其威力就越大,同时科技本身的风险也就越大。从整个人类历史来看,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对于自然的破坏力越来越大。特别是科技在军事上的运用,从最初的冷兵器到现在的核武器,目前世界的核武器存储量足以给社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这些科技风险有的是可以预测的风险,有的是不可以预测的风险,有的可能是在风险爆发的时候我们才会发觉,有的甚至可能是我们受到伤害之后也未能发觉的风险。所以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科技在增强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科技风险不仅仅是科技本身的风险,在科技运用上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科技本身是中性的,但是科技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在科技运用的的过程中就贴上了少部分人的标签。特别目前科技发展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得社会从原有的生产社会发展为消费社会。在消费社会中,科技创新满足了人们的需求并且也创造了需求。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科技贴上了人的需求的标签,更严格的意义上说,是少部分自私的人为了满足自身利益的标签。这就使得在科技的运用过程中存在极大的风险。在资本逐利的过程中更多的去关注科技的创新和运用能带来什么利益,甚至不清楚这项科技本身会有什么样风险的时候为了资本逐利而忽视了风险,为以后的灾难埋下了严重的隐患。
这些年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科技运用甚至滥用的过程中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事件频发并且危害也越来越大。人们在不断的追求科技创新带来的生活上的改变的同时,也因为科技的发展以及侵略性的开发自然下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的风险。核泄漏,水污染,大气污染,癌症村,技术正逐渐的 提升人类生活质量,但也逐渐转变为侵蚀人们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最大的威胁。
二、人与自然关系随着科技发展的变化
人与自然的关系随着科技的发展发生着变化。人类本身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隶属于自然,是自然界的一个特殊的存在。人类在发展初期是在不断的适应自然,那时候人类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来自于自然的风险。自然灾害,自然中其他物种对于人类生存的威胁。随着人类的发展,人类学会了运用技术,在技术和工具被运用之后增强了人类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人类可以保护自己减少在大自然中所受到的侵害。这时候的技术还不够先进,人类虽然因为科技的发展提高了自身的能力以及在自然界的地位,但是这时候的人类还没有能力打破自然界的平衡。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类抵御自然灾害以及改造自然的能力以及人类在自然社会中的地位大大加强。人类逐渐的依靠技术去打破自然界原有的平衡,并且对自然界的其他物种形成了极大的威胁,甚至是毁灭性的伤害。具体表现在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领地的扩张,人类在对大自然进行改造,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造成的自然环境的破坏,植被的破坏,大量物种的灭绝。特别是科技革命开始后,人类掌控自然的能力逐渐加强,整个自然社会深深的打上了人类的烙印。大气污染,水污染,特别是在运用新型科技武器的世界大战对于人类以及自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在技术发展到这个时候,人类已经主宰了整个自然界,人类的科技严重的威胁整个自然界其他物种的安全。
最后,在人类强大科技的支撑下,人类成为了可以主宰自然界的物种,整个自然成为了人类的私有品。特别是在现代的消费社会中,自然界的任何存在都成了人类的消费品。动物不再是自然的动物,而成了人们的消费品。原有的野生动物,被消费在餐桌上,被消费在人们的穿着上,被困在笼子里当成人们观赏的消费品。除了动物,植物和矿物以及这个自然界所有的存在都归人类所有。强大的人类成了自然的主宰者,严重打破了原有的平衡,整个自然界已经人化,或者说人类私有化。人类按照自己的需求,去支配和使用自然界的其他物种以及自然界的资源。人类随着科技的发展建立起了一种新的人和自然的关系。这是建立在人类科技高度发达的基础上的,人类严重打破了自然界原有平衡的关系。这种人与自然界其他存在物严重不平等的地位关系是一种不可持续的模式,而这种发展模式为自然界的未来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三、科技高度发达背景下的新型人与自然的关系
随着科技发展带来的风险越来越大,如何处理人与科技以及自然之间的关系成了当务之急。那么怎样去认识技术风险和消费之间的关系。首先我们要肯定的是人类的存在以及发展使得这个自然界有了智慧生命。而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在自身能力得到巨大提升的同时也推动了整个自然界的进步以及应对自然风险的能力。科技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没有科技的高度发展就没有人类的现代文明。但是在科技运用上存在的风险以及问题也越来越显著。科技越是先进,其所带来的风险也就越大。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科技发展推动了社会从原有的生产社会转入了消费社会,科技更是在少部分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不科学的运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也由于科技的发展而严重失衡,这严重危害着整个生态的可持续的和谐发展。
所以我们应该在肯定科技的发展和运用对整个自然社会的贡献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在科技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随着科技越来越先进,其所具备的风险也就越来越大。我们应该肯定科技发展给人类带来的巨大飞跃,也要更多的去关注科技发展所存在的风险。应该把关注力从科技能给社会带来多少进步转为关注和预防科技风险。在科技运用上,科技的发展增强了人类向自然界索取的能力。并且在人开发自然能力增强的同时在消费社会中更把这种私欲扩张。人类私欲扩张也就更要求人类去不断的创新技术去提高改造自然的能力,然后以新的技术去满足自己的需求。并且在消费社会中,科技本身也成了人类消费符号的一部分。而这种需求下,为了创造和满足更多更新的需求,又需要去进行更多的技术创新。科技运用在满足人类自身需求上确实大大提升了人类的生活质量,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在消费社会中消费对于整个自然界带来的浪费以及伤害。
所以,科技的发展给整个自然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风险。我们不能因为其带来的机遇而忽视其风险,也不能因为科技发展存在的风险而完全否定了科技发展给整个自然社会带来的贡献。完全的放弃现代社会技术是不对的,人类的一些刚性需求是靠技术来满足的,科技使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变得越来越好。协调好人类,科技以及自然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了重中之重。人类,科技以及自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建立在生态可持续发展基础上的一种平衡关系。人类应该通过其先进的技术,去优化整个自然的生态平衡,去帮助整个自然社会抵御自然本身的系统性风险。而在消费社会中,人类应该去区别对待是刚性需求的消费还是符号消费。在不影响整个生态平衡的刚性需求的消费是要肯定的,但是要减少对于自然社会造会不可逆的危害的符号消费。在新技术的运用上,必须要在对科技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后,在确定风险是可控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运用。对于那些无法预测风险的科技,或者风险爆发后风险不可控制的科技,应该谨慎的运用甚至不用。不管是科技的创新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都应该是建立在整个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只有在科技发达背景下坚持建立和谐的生态关系,才能维持整个自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法)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全志刚,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www.fabiaoba.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期刊发表、投稿辅导、发表期刊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发表期刊,寻求论文刊登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论文刊登/国家级论文刊登/
CSSCI核心/医学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在线咨询:
275774677、
1003180928
在线咨询:
610071587、
1003160816
联系电话:18796993035
主管单位:中华全国总工会 主办单位:中国工人报刊协会 出版地:北京 国际标准刊号:I...
主管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出版地:湖北省武汉市 国际标准...
主管单位:山西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山西出版集团 出版地:山西省太原市 国际标准刊号...
期刊简介: 《文化产业》杂志以关注文化、关注产业为创刊宗旨,坚持用财经理性融合文...
主管单位:集美大学 主办单位:集美大学 国内统一刊号:35-1189/G8 国际标准刊号:100...
期刊介绍: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是由吉林省教育厅主管、吉林广播电视大学主办的...
近来发现有些作者论文投稿存在大量剽窃、抄袭行为,“发表吧”对此类存在大量剽窃、抄袭的论文已经停止编辑、推荐。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当您向“发表吧”投稿时请您一定要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唯一性,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尊敬。
此类投稿的论文如果发表之后,对您今后的人生和事业将造成很大的麻烦,后果不堪设想,请您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如因版权问题引起争议或任何其他原因,“发表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