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出自于《论语》阳货篇,是孔子言论中少有的涉及女性观点表述。2000多年来不同时代、不同背景、不同身份的学者对此都有不同的阐释。本文试图在前人的基础上运用陈寅恪先生“了解之同情”站在历史的角度以求还原孔子进行“历史、文本”的阐释,并立足当下提出“自我表达性”的阐释。
关键词:女性观;“历史的、文本性阐述”;“现实、自我表述的阐释”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14-0272-02
孔子作为万世师表,影响了整个中国封建社会近2000多年,即便是现在他的地位也是无法动摇的,他的一言一行往往被奉为圣言,众多学者多方揣测。纵眼望去,关于《论语》的注解卷帙浩繁,就像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于中国人而言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部《论语》、一千个孔子。在孔子的众多言论当中“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在中国古代并不算太引人注目,毕竟它无关乎政治,无关乎伦理、无关乎修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地位的提高,对这句话的重新审视解读,对孔子女性观点的探讨,推翻圣人对女性套上的“枷锁”势在必行。
一、“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女性观历史解读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对“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句话的历史解读大致分为两类。
(一)女性歧视说
“小人”这一词在《论语》中出现了24次,其中20次是作为与“君子”即品德高尚的人相对而言的品德低下的人,是为儒家所不齿、所抨击的人。而将女子与小人同论意味着“小人”与“女子”的道德品德在同一个层次,即为缺德,为君子所不齿,这当然是对女性的歧视。《论语集释》载的唐以前的注释中往往将这句话解释为“女子与小人近之则诚狎而为不逊”可以说是“歧视说”的铁证。而后宋代理学名家朱熹、明哲学家王夫之释“女子”为“媵妾”,“小人”为“仆隶之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解放了“正妻”,但在古代男人三妻四妾,而且正妻与妾的地位并不是道德品质决定的,是由其身份地位决定的,究其实质而言仍是歧视。
(二)非歧视说
李贽《四书评》中在这句话后面只加了一句“想曾经历来”。作为封建社会统治者眼中的“异端”,现代人眼中的“觉醒者”,李贽一个简单的“想曾经历来”就给这句话打上了“过去式”。他以当时的感受,一反传统观点,独树一帜,为当时的女性松绑。而现代著名美学家李泽厚从价值观角度出发,认为这句话并非是价值判断,而是一种事实陈述。只是单纯的对女子心理性格的一种陈述,对他亲密时则会过于随便没有分寸,远离时又会产生怨怼,这种心理性格特征本无好坏之分,只是性别引起的差异,是心理学的某些事实。
总体而言,“歧视说”一直居于主导地位。
二、“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的两种阐释
在经典文本诠释问题上,通常都会有两种解读方向的紧张和融合,一是:尽可能地回归文本的原意;另一种则是:面向时代的现实需要。换而言之,一种是“历史的、文本的”;一种是“现实的、自我表达的”。
(一)由“了解之同情”出发的历史、文本的阐释
1.所谓“了解之同情”
陈寅恪先生说:凡著中国古代哲学史者,其对于古人之学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那么何谓“了解之同情”,从字面意思上看,“了解”即我们熟知的意义,之,在汉语中有多种解释,在这里是指“到、至”,而“同情”并不是我们习惯的表怜悯的感情色彩的双音节词,而是两个单音节词,可以说是相同的情感或者是体悟。由此我们可知,了解与同情具有不同层面的意义,了解,通常给人以大略知道,不求甚解的意味,所以陈寅恪先生说了解需达到真正的了解即所谓同情的境界。不只是知其所处之环境,所受之背景;更需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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