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云南谘议局议案分析——以“保护矿权”为中心
矿权一直作为清末云南省政府关注的一个焦点,这与维护国家主权和保障地方民生有着紧密的联系。自戊戌立约,许法人修筑滇越铁路,外患之来,深入腹地,于是西南门户洞开。后法又索取云南开采矿山权利七处,于光绪二十八年成立英法兴隆公司欲将开采。然为避免路矿主权沦落列强之手,滇省绅民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磋商改约,力争赎回矿权自办,并呈请滇督力废七府矿约,由地方集股,自行开采。而云南谘议局也积极响应滇省绅民的保护主权,收回权利的行举,向中央各部和滇督提出议案,力图践行。
有关收回滇省七府矿权的事宜上,起因适有迤西留东归国之学生胡源、李德沛二人,倡设保矿会,力请督院废约,于六月初四日,在建水会馆开会,到者不下二千人。有陆军小学堂学生,刺臂作血书致会友,语甚凄壮。至十四日,又有陆军小学堂学生二百人,穿礼服至谘议局,要求正副议长具公禀至院[10]。起初议长不肯,因考虑是外交问题涉及逾越权限。然经谘议局开议细心研究有关滇省矿产事务后,认为兴隆公司违反章约第7款,即“公司勘指矿山道路,凡有■房屋、田地、坟墓、风俗,及中国国家商民现仍开办原有利益各矿产,公司概不开办侵占,永杜侵扰等语”。于是议设一矿务总会,以为实行抵制办法,询谋佥同,并举定总副理各员,呈请在案,复披沥陈词,报告各属。随后,本局议员等复以铁路既通,矿权更岌岌可危,屡开协议,调查黔晋两省矿务章程,由本局会商劝业道,拟定云南矿产官督绅办。由省设立总会,各府县公设分会,先将矿产之处调查,注册■记,即行集股,实地开采,使官绅联络,提倡维持,以促进行[11]。此外,云南谘议局还据胡源等请愿,呈请滇督力废七府矿产约。而滇督李制军认为,隆兴公司承办云澄各属矿产,系由庚子议和之际,该两国得政府允许协议,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且事涉外交,谘议局为决议机关,不兼任对外活动之机关,岂能冒昧提议?[11]然基于滇民抗议风潮颇大,并闻有断指割臂,怒写血书等事,恐致暴动。最后李制军以为隆兴公司之约,既双方订妥,断难无故议废,别生枝节。只有主张由自己厚集资本,速造办矿人才,提倡开办,以为抵制。于是保矿会乃易为矿务调查会,于各府设分会,皆绅学界所主持。其激烈者则另为一会,名矿务研究会。又有马提督柱,提倡设立云南三迤矿务总公司,拟招集3千万股,每股50元,以为自行开采,实力抵制之计[10]。滇督此举一方面避免中国与英法两国因滇省矿权纠纷问题造成双边矛盾进一步升级,有利于维护西南边疆地区的经济安全;另一方面也缓和了省内谘议局议员和绅民对当局的不满情绪。毕竟政府向民间逐步开放矿权,事实上也就确立了国内私有产权下的制度安排,而这种制度安排对滇省商民投资矿业的热情产生了巨大的激励作用,促使产权效率达到最佳的效果,从而维持博弈各方的利益均衡。
通过对滇省主要议案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谘议局作为地方绅民与政府沟通联系的一个政治平台,它的出现为近代云南的政治民主化进程注入了新的活力。虽然当时清廷的立宪动机并不一定促使中国最终能顺利地走上西方的政治民主化道路,但滇民开始有机会以合法的姿态参与地方的政治生活,有利于地方士绅阶层实现进一步的联合,为民国初期云南临时省议会的建立奠定了组织基础,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正如梁启超所言:“宪政的原动力不在朝廷而在国民。立宪政治就是国民政治,欲实现国民政治,其原动力不可不求诸国民之自身”[12]。
云南谘议局从开议到解散历时2年零2个月,时间虽短,却标志了近代西南边疆政治民主化进程的起步。作为云南历史上第一个政治民主化机构,它的运作不仅体现出后发外生型国家通过自身“政治权威”的影响,采取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来重新整合自身贫困的政治民主资源,推动本地区政治现代化的转型,而且也是云南地方在推行宪政改革过程中实施最好的一个环节,促使民主政治思想在相对封闭落后的边疆地区得以广泛地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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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续记云南官绅力保矿权事[J].东方杂志,1910-7,(10):304—305.
[12]梁启超.政闻社宣言书[J].政论,190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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